近年來,國家集采、醫保談判等多項政策,讓醫保支付“騰籠換鳥”取得了巨大成效,但藥品最終要進入醫院終端,無論是集采藥品使用情況,還是國談藥品進院應用,依然存在“最后一公里”難題。
7月24日,國家衛健委官網公布了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》,明確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和工作安排,主要包括六個方面20條具體任務。
其中,在常態化開展集采部分,明確強化醫院集采報量和執行的剛性約束,完善醫療機構內部考核辦法和薪酬機制,促進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。
從政策文字的表述來看,將集采藥品加大醫院報量和執行的措辭定性為“剛性約束”,顯然已經將臨床使用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問題提升到空前的政策高度。
不僅如此,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品目錄規范管理,促進醫療機構科學合理配備藥品,日前廣東省衛健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《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目錄管理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意見的通告,擬放寬對醫療機構配備藥品的限制。意見征求截止到7月26日,倒計時的指針已經越來越接近終點。
新版《指南》的最大看點是刪除公立醫院的用藥數量限制,并明確醫療機構的藥事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,必要時隨時召開,意在進一步暢通國談藥品進院的渠道。
業內人士指出,隨著我國衛生健康事業快速發展,人民群眾用藥需求日益多樣化,無論是集采的通用名藥物,還是國談的高價值新藥,能夠在醫院院內得到順暢、合理的使用,都是“三醫聯動”改革最終滿足公眾用藥需求的落腳點。廣東省此次取消醫院藥品數量限制,將有望在更大程度上破解國談藥品進院和使用的難題。
新藥進院仍存阻礙
藥品配備過去長期以來都貫徹著統一的標準要求。2019年以前,“三級綜合醫院原則上不超過1500種藥品”是國家三級醫院等級評審的指標之一。
在廣東2012年發布的《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》中也明確規定:“三級綜合醫院原則上不超過1500種,三級??漆t院原則上不超過1200種,二級綜合醫院原則上不超過1000種,二級??漆t院原則上不超過800種,其他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600種。”
而2020年以后,國家逐漸取消了“三級綜合醫院原則上不超過1500種藥品”評審指標。自此,對醫療機構配備藥品品種數進行限制逐漸放寬,這也是廣東此番取消對醫療機構配備藥品品種數量限制的重要原因。
此外,限制醫療機構配備藥品品種數,不利于分級診療和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、不利于醫藥產業發展,也是新藥進入醫院的重大阻礙。
有鑒于此,在最新版的《指南》中,與數量限制有關的表述被全部刪除,在保持“1+X”和“986”原則的前提下,只強調了“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,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,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~2種”。
為了保障藥品供應,新版《指南》明確:藥事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,必要時隨時召開,根據臨床用藥需求,對國談藥品做到“應配盡配”;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召開藥事會,但臨床優勢明顯、安全性高、不可替代、患者確有需求的國談藥品,可經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審核確認后,直接納入本機構藥品目錄。
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時候,醫療機構可根據需要同時儲備不同廠家的可替代品種。短缺藥品臨時替代使用不改變醫療機構藥品目錄。
對于暫時未納入本醫療機構藥品目錄,但臨床確有需要的國談藥品,可納入臨時采購范圍,建立綠色通道,簡化程序、縮短周期、及時采購。住院患者的治療用藥應當由醫療機構提供,特殊情況下,住院患者需使用自帶藥品時,應當經過經治醫師同意、簽署知情同意書,并記入患者病歷。
針對罕見病治療品種,鼓勵醫院常規配備至少1人份的藥品庫存,以保障門診患者用藥需求。
國談藥品“應配盡配”
目前,國談藥品大部分是創新藥和治療重特大疾病的藥品,這些藥品納入醫保前價格較高,國談后的降價大幅減輕了患者的負擔。
自2021年“雙通道”政策推行之后,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談藥品的落地難題。兩年以來,各省均制定了落地政策,廣東、山東、河北、湖北等多省份將所有國談品種納入雙通道管理,很多患者都能從就近在連鎖藥店取藥,提高國談品種的可及性;江蘇、湖南、江西等地則是分批次納入,對實施雙通道的醫療機構及藥店的遴選也是分批次開展。
但是,進入醫院用藥名單,仍是很多國談藥品希望達成的目標。而藥事會,就是國談藥進院的一道門檻。
醫保目錄逐年調整,但受品規數量、價格等因素、臨床使用習慣等限制,不少醫院無法盡快召開藥事會,即使召開,不少國談藥也不容易通過審查。
早在2021年11月,浙江省醫保局發布《關于落實國家醫保談判藥品“雙通道”管理機制的通知》。要求建立院內藥品配備與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聯動機制,自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公布后3個月內,及時召開藥事會,做到國談藥品“應配盡配”。并提出,原則上國談藥品品種配備率三級甲等公立綜合性醫療機構不低于30%,三級乙等公立綜合性醫療機構、三級公立中醫醫院(含中西醫結合醫院)不低于20%,三級公立??漆t療機構不低于相應??茋勊幤菲贩N的60%。
按照國家醫保局要求,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(2022年)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執行,此后,全國多地出臺了新版醫保目錄落地相關措施,正式開展2022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掛網采購工作。
今年2月,四川省發布了關于執行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(2022年)》有關問題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,對國談品種進院給出了新的規定,要求省內各醫保定點醫院在新版醫保目錄公布后的3個月內必須召開專題藥事會,確保國談藥品“應配盡配”。
除了要求及時召開藥事會之外,四川省還將對談判藥品(含競價藥品)和高值藥品實行全省統一分類管理。將國家2022年談判新增的曲前列尼爾注射液等31個藥品納入單行支付管理的藥品名單,將國家2022年談判新增的比索洛爾氨氯地平片等77個談判藥品納入乙類藥品支付管理名單,并將阿齊沙坦片等25個藥品納入“兩病”門診用藥范圍。
在四川省之后,山西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浙江省等多個省份陸續發文,對2022國談品種進院的藥事會召開規則做出要求,山西省、河北省甚至要求醫保目錄公布后的1個月內開完藥事會。
在國家廣泛實施藥品集采和推動國談藥加速落地的背景下,破除國談藥品進院難題不僅是所有國談企業的心愿,也是醫保部門、醫療機構、患者、藥物供應方、相關管理部門等多方的共同訴求。
行業觀點認為,隨著各地衛健部門、醫保部門對召開藥事會的要求升級,“3個月內召開”“1個月內召開”,尤其是廣東省“必要時隨時開”“特殊情況可不開”的新政策,讓藥事會將不再是國談新藥入院的攔路石,這無疑將助推創新藥入院,惠及更多患者。